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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胎、內胎的選定
1. 基本上應使用車廠指定的標準輪胎或是可互換的輪胎,欲選擇其他輪胎時,請向輪胎店洽詢。 2.
若將夏用輪胎使用在積雪或凍結路面時,與冬用輪胎相較,煞車距離會變長。另外,若沒有將所有的輪胎都換成冬用輪胎,動作會不穩定。在積雪或凍結路面上,請將全車輪胎都裝著冬用輪胎。冬天結束後,建議更換成適合在一般道路(乾燥路、濕潤路)上行駛的夏用輪胎。 3. 全車輪胎請使用同一尺寸、種類、構造、季節※。但車輛製造廠或輪胎製造廠有個別指示的話,請依照其指示。※季節是指夏用輪胎、冬用輪胎等。 4. (警告!) 尺寸、種類、構造、類型不一樣的輪胎,若使用在同一車軸上,輪胎性能不一,有可能造成事故。因此請勿混用。(緊急用輪胎除外。) 5. (警告!) 再刻溝、打洞等加工過的輪胎,有造成損傷、事故的可能,因此請勿使用。但若是有「REGROOVABLE」標記的輪胎,在以規定方法下加工者除外。 6. 請使用與輪胎尺寸相同尺寸的內胎、襯帶,及適合車輛、輪圈的氣門嘴。 7. 新品的內胎型輪胎,請使用新的內胎、襯帶。 8. 新品的無內胎型輪胎,建議使用新的無內胎型用氣門嘴。 9. 選擇輪圈時,請洽詢輪胎店,選擇使用適合輪胎尺寸及車輛的輪圈。 -
正確使用與日常點檢
1.
(警告!) 請在行駛前冷卻的狀態下,以胎壓計定期(最少一個月一次)檢查輪胎的氣壓,調整至車廠指定氣壓。車廠指定氣壓會標記在車輛的使用說明書,或車門附近等。若有不明之處請洽詢輪胎店。特別是扁平輪胎的氣壓不足,較難以目視來判斷,因此請以胎壓計做點檢。 2. 請確認輪胎有無龜裂,或是被釘子、金屬片、玻璃等刺傷、胎溝內有無石頭等異物。發現異物時,請洽詢輪胎店,將之去除。 危險! 3. 請勿使用有外傷深達鋼絲、橡膠破損的輪胎。有可能造成輪胎損傷。能否修理請向輪胎店洽詢。 4. (警告!) 輪胎的溝深使用限度為剩餘溝深1.6mm。在此之前請更換成新品輪胎。 5. 在高速公路行駛時,請確認小型卡車的剩餘溝深是否在2.4mm以上。 6. 對車輛安全來說,輪胎擔任一個重要角色。另外,輪胎是用許多材料製成的橡膠製品,橡膠特性會因時間經過而變化,輪胎的特性也會隨之變化。這項變化為各種環境條件、保管條件、使用方法(載重、速度、空氣壓)等所左右,因此需要點檢。加上消費者自行進行的日常點檢,使用開始後經過5年以上輪胎,是否適合繼續使用,建議盡快至輪胎販賣店接受點檢。同時,建議備胎也要接受點檢。另外,即使外觀上看起來可以使用(包含剩餘殘溝尚未磨至法律規定值),製造後經過10年的輪胎(含備胎)建議更換成新的輪胎。另外,車輛製造廠根據車輛特性,有時也會將點檢或更換時期記載在車主手冊等,請確認記載內容。 ※這裡記載的10年,僅是預估值。並非是輪胎的實際使用期限(即,是否適合繼續使用,或可能有安全性問題的時期)。因此,根據環境條件、保管條件及使用方法的不同,有些經過此年數後的輪胎仍適合繼續使用,也有尚未到此年數卻已不適合繼續使用的輪胎。即使是尚未經過10年的輪胎,也請注意是否有因為上述環境條件等而需要更換的狀況。另外,這個10年年數及輪胎店等建議使用開始後5年的點檢時期,皆非各輪胎製造廠、販賣公司、販賣店的品質保證期間‧期限。 7. (警告!) 在積雪及凍結路面行駛時,請確認冬用輪胎的剩餘殘溝是否在新品的50%以上。請以在接地部上顯示冬用輪胎磨耗限度的磨損記號是否有露出,來判斷使用限度。溝深未滿50%的輪胎,無法做為冬用輪胎來使用。 8. (警告!) 請勿超過車輛指定的載重量、人員,有造成輪胎損傷可能。 9. 備用輪胎的氣壓,請定期(最少一個月一次)點檢,調整至車廠指定值。 10. 調胎請根據車輛使用條件,含備胎也一起定期正確調胎。(但T型緊急用輪胎除外) 11. 若在胎邊部有標記指定旋轉方向或裝著方法等輪胎,請依照指示正確裝著。 12.
為了確保安全行駛,在輪胎點檢時,也請檢查輪圈氣門嘴有無劣化、龜裂。輪圈氣門嘴若有劣化、龜裂的情況,請向輪胎店洽詢。另外,請確認氣門嘴蓋有無蓋緊。 13. 請確認輪圈有無龜裂、變形等損傷,或有無明顯的腐蝕。 14. 請不要使用對輪胎有劣化等不良影響的物品,如瞬間修理劑或輪胎增光劑等。 15. 關於緊急用輪胎、使用緊急修理用具修理後的輪胎及失壓續跑胎破洞時的使用,請遵從車輛製造者的指示。 -
駕駛時的遵守事
1. (警告!) 請避免讓道路上的石頭接觸輪胎側面、輾過路上凹洞或突起物。有損傷輪胎的可能。 2. (警告!) 請避免突然前進、突然加速、急轉彎或急停。特別是在濕潤道路、積雪道路、凍結道路上容易打滑,有造成事故可能,駕駛時請視道路狀況應變,如在急轉彎時減速等。 3. 行駛時,請視駕駛速度應變,確保行車距離。特別是在濕潤道路、積雪道路及凍結路面上駕駛時,請確保充分的行車距離。 4. (警告!) 行駛中車輛若有操控不安定、異常的聲音及感到震動時,請立即停至安全場所,檢查車輛及輪胎。請確認輪胎有無變形等異常情況。另外,即使外觀上無異常,也請盡可能以低速移動,至輪胎店等進行點檢。 5. 輪胎的種類與尺寸有變更時,輪胎的運動特性會有所變化,在習慣之前請在注意行駛速度下駕駛。 6. 輪胎的煞車性能,會因車輛行駛速度、路面狀況、胎溝磨耗量及種類(夏用輪胎、冬用輪胎等)而有所不同。冬用輪胎重視在積雪路及凍結路面的性能。特別是在乾燥路面及濕潤路面使用時,請遵循實際的交通(速度)規制,注意行駛速度,避免急進、急煞車、急迴旋,請注意行車安全。 -
胎鍊使用注意事項
1. 請使用適合輪胎尺寸的胎鍊,裝著在驅動輪或車廠指定位置的輪胎上。 2. 請避免在裝著胎鍊時在無積雪或無凍結路面上行駛,輪胎、胎鍊及車輛有損傷、打滑可能。 3. 在裝著胎鍊時,請以下表的速度行駛。 道路 行駛速度 金屬製 非金屬製 積雪路及凍結道路 30以下 50以下 -
組裝輪圈的注意事項
1. 空壓機的調節閥,有使輪胎破裂的可能,請依照下表,根據輪胎的使用空氣壓,調整至正確數值。 ■空壓機調節閥的最高調整空氣壓 以輪胎的使用氣壓區分
〈 kPa(kgf/cm2)〉調節閥的最高調整空氣壓
〈 kPa(kgf/cm2) 〉400(4.0)以下 500(5.0) 400(4.0)超過~600(6.0)以下 700(7.0) 600(6.0)超過~1,000(10.0)未滿 1,000(10.0) 2. (危險 ) 為了避免破裂,請將輪胎放進安全籠,在有安全措施的狀況下充填空氣。 3. (危險 ) 充填空氣時或充填後,如果從胎邊聽到異常的聲音,請立即中止作業,快速避難。 5. 注入輪圈密合壓力以內的氣壓,確認輪胎兩側的胎唇有無均勻密合在胎唇座上後,再充填使用空氣壓或調整氣壓。(若無均勻密合,請先抽出空氣,將輪胎從輪圈上取下,確認輪圈等有無異常,再次將胎唇及輪圈塗上潤滑劑)。 6. (警告!) 充填空氣後,裝上氣嘴蓋前,請確認從氣門芯處有無空氣漏出、輪圈處或氣門嘴周邊有無空氣漏出後,請務必裝上氣門嘴蓋,紮實旋緊。 -
輪胎的保管
輪胎、內胎請避免保管在陽光直射、雨及水、油類、火爐類的熱源及會出現電氣火花的裝置附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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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注意事項
1. 使用後的輪胎請勿違規丟棄,請委託專門業者,以正確方式處理。另外,使用後輪胎的處理需要處理費。 2. 在輪胎上刻有製造號碼。2000年以後的製造號碼是以最後四碼(例1215)來表示。一開始的數字12是指周數(第12周),最後的數字15是指年分(2015年)。1999年以前的製造號碼是以最後三碼(例159)來表示。一開始的數字15是指周數(第15周),最後的數字是指年分(1999年)。 3. 輪胎寸法為JIS或JATMA、ETRTO、TRA規格氣壓充填時的數值。 4. 因輪胎尺寸的不同,輪胎的圖片與花紋、胎邊設計有可能略有差異。 5. 本網頁刊載的6位數品番、構造、仕樣,有未經預告變更的可能。請向輪胎銷售店洽詢。 6. 本公司目錄、網頁刊載的輪胎、新車裝著輪胎及從本公司購入商品以外,關於設計、製造、指示警告的客訴或補償請求,本公司恕不處理。 7. 網頁記載的內容,為2015年1月1日的內容。 8. 若有其他不明之處,請向販賣店確認。
注意 每月檢查一次氣壓
警告 在賽道上的駕駛,若尺寸、氣壓不正確,輪胎有破損可能,請使用車輛製造廠指定的輪胎尺寸,在駕駛前調整至車輛製造廠指定的空氣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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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胎、內胎的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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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確使用與日常點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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駕駛時的遵守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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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鍊使用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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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裝輪圈的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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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胎的保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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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注意事項